三狼案是怎么回事?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三狼案件因为黄应求的死因不明,以及凶手作案的特色造型被称为奇案。
1959年6月18日晚,香港富商黄锡彬之子黄应求与友人外出宵夜,19日凌晨回家时失踪。
三天后,黄锡彬于家中收到一个包裹,里面装有一双人耳,黄家人确认耳朵属于黄应求,包裹里还有黄应求的车钥匙,笔记本,打火机等物品,另有一封匿名为“野狼”的勒索信,要求黄家支付赎金50万港币。
黄锡彬拒绝向绑匪交纳赎金,而他妻子则出五万元港币悬赏花红,但未有线索,黄应求从此消失无踪。

此案在此后的一年多都毫无进展,直到 “蛇仔明”的出现。
警方根据“蛇仔明”提供的线索,1961年12月10日,在浅水湾一处山坡挖出黄应求及邓天福的骸骨,1961年11月3日将三名案犯缉捕归案,他们分别是31岁的无业人员李渭、32岁的教车师傅倪秉坚、35岁的电影化妆师马广灿,其中的李渭与黄锡彬是远房亲戚关系。
1962年3月14日,下午一时,香港最高法院,按察司戴上黑巾正式宣判,陪审团一致裁定三名被告谋杀黄应求的罪名成立,被判处环首死刑,直至气绝身亡为止,于同年11月28日执行。“蛇仔明”因为举报有功,被轻判15年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