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督在马来西亚是什么意思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拿督在马来西亚是荣誉制度下的一种称号。
拿督是马来西亚一些有功人士得到的一种头衔,册封的标准是对国家有杰出贡献,但必须要有皇室成员、政府推荐。在马来西亚和文莱,“拿督”是荣誉制度下的一种称号,不具有世袭和封邑的权力,是一种象征式的终身荣誉身份。
受封仪式在皇宫进行,授衔人的妻子被称为拿汀。拿督封衔有三等级别;Peringkat Pertama(First-Class)为高级拿督,Peringkat Kedua(Second-Class)为二级拿督。假若拥有拿督头衔为男士的话,其配偶的头衔为拿汀;拥有头衔者为女士的话,其配偶不具有任何头衔。

拿督的历史沿革
拿督是马来西亚的一种封衔。由最高元首(马来西亚最高统治者)、苏丹(马来州属世袭的最高统治者)、州元首(非世袭、轮任制的州属最高统治者)授勋。
早在英国殖民时代,殖民政府就开始在马来联邦和海峡殖民地实施授勋制度,以奖励那些在社会上有名望地位、对英国王室效忠及有贡献的人士,随后在1886年7月31日,柔佛王室仿效英国王室颁发了第一枚勋章,及后其他马来土邦也分别设立了自己的授勋与嘉奖制度。在当时是由英国驻英属马来亚总督代表英国统治者授勋和表扬嘉奖,直到1941年才全面停止。
马来亚联邦(Federation of Malaya,1963年改称马来西亚,Malaysia)于1957年独立后,联邦执行委员会设立了联邦授勋及嘉奖制度以取代英国授勋及嘉奖制度。在1958年8月22日由国会发表告宣布受勋与嘉奖制度通过。
1958年8月31日(即马来亚联邦独立一周年)联邦授勋与嘉奖制度正式实施,而如今是在每年6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最高元首诞辰)在国家皇宫内举行授勋仪式。
一般而言,候选者名单是由首相向最高元首推荐,以往的受勋者会向首相提名适当的人选,而外交部也可以向首相提名外籍公民接受名誉嘉奖,凡是长期为国家服务的国民皆有资格获得提名与其贡献相匹配的勋章,唯曾经获受嘉奖的人士,在短时期内不会再被考虑成为候选者。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拿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