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离婚女人在与我相处期间,与另外二人发生关系,并骗我钱财,算诈骗吗?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当然算是诈骗,首先离婚女人如果与你相处的话,在你们没有办理正式的手续之前,你们之间属于独立的双方。
那么她无论如何瞧你要钱或者骗你的钱财,你都有理由去拒绝或者是不给,但是如果楼主给的话也并不能够证明他拿是合法的,从道德层面上来讲,他没有任何错误。
但是从法律角度来讲的话,他本身就存在着欺骗行为,毕竟在没有办理离婚之前是不能够这样诈骗的。
而且他诈骗的人大多数现在楼主还是抓紧报警,能够得到一个有效的解决,否则私自跟他纠缠的话,还有可能会产生更多严重的问题!!
这种情况首先要认定是你自愿给他的,还是是你不情愿的情况下给他的钱财?这种情况很难界定实诈骗。因为你二人在交往的情况下为他支付一些小额的一些生活方面的费用是你自愿的情况下是不算诈骗的,如果他是以睡觉的理由来向你索要大额钱财的话,那么这种在你不知情的不知情的情况下给他的钱应该是认定为诈骗,但是需要你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才可以。
你有证据证明她骗你钱财,可要求她偿还,协商不成,可报警处理,数额较大警方会以诈骗罪立案调查
你当时相处期间不好好地打听一下她的人生背景。她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你就和她乱相处,这种女人原来就不是和你相处,她的眼心特别大,和你相处的目的是为了你的钱财,并不是看准你的人。信奎你发现的早,不然的话,把你骗得一干二净。这种女人永远都是骗人,并不是和某一人真心相处。以后处朋友一定要打听好她的背景,才能处,不然的话还会上档。
这是两码事,离婚女人与骗钱是两个概念,在我看来夫妻间骗钱算诈骗才是奇怪的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