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局船员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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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船船员常识问答71]海员在申报系统内申报海员证证书需要几个工作日完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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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事局船员证书事务已改在上海航交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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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3
11:26
作者:
右满舵
来源:
海员联盟
上海海事局船员证书事务已改在上海航交所办理
2009年10月12日
05:06大公网
海盟编注:
2009年10月9号开始,全部船员证书业务都在新中心办理。
上海海事局昨日宣布,该局辖区内所有涉及船员证书业务已改由设在上海航交所“船员证书业务受理中心”办理。
上海航交所与上海海事局合作引进船员证书业务受理服务的功能,令上海航交所的服务功能得到进一步拓展,亦使海事服务管理部门入驻,进一步增强了北外滩现代航运服务的集聚效应。
“船员证书业务受理中心”发言人表示,目前受理的船员证书主要包括适任证书、专业证书、特殊证书以及海员证等。适任证书主要是分级证书,比如二副、大副、船长,二管轮、大管轮和轮机长等;专业证书,主要是维护船舶安全的专业人员,如救生、消防等人员;特殊证书,主要是经过特殊培训后配备特种船舶如客船、危险品船等的船员;海员证,是国际航行船泊船员有效证明文件,相当于国际海员的“护照”。
附:上海航交所联系地址:
上海杨树浦路88号
邮编:200082
上海海事局关于公布船员证书业务办公场所电话的公告
发布时间:2009/10/12
各有关单位:
上海海事局船员证书业务办公场所已搬迁至杨树浦路88号航运交易所一楼西侧,新办公场所的办公电话为:
船员证书业务政务受理及咨询:021-65038173、021-65035102
船员证书业务办理:021-65151166转1825分机
海员证、船员出境证明业务办理:021-65038129
自动传真:021-65151166转1826分机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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