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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如下:1、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2、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3、不应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4、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5、在达到预期效果的情况下,应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用量。6、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应在制成最后成品之前去除,除非有规定允许残留量。此外,使用食品添加剂时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该标准还明确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使用食品添加剂,例如保持食品的营养价值、作为特殊膳食食品的必要配料、提高食品的质量和稳定性、改进感官特性、便于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或贮藏,新标准对食品添加剂进行了分类,共列出1812种,包括添加剂290种、香料1528种、加工助剂149种、胶姆糖基础剂55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