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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役军衔

预备役军衔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预备役军衔设三等八级: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最高军衔为少将,专业技术军官授予相应军衔,海空军在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其中,少将、大校军衔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批准授予。

2011年5月1日起,全军预备役部队换发“07式预备役军服”,其中军衔标志改为银白色,与现役部队的金黄色相区别。另外军服还增加了臂章、军种标志、姓名牌、级别章等。

预备役部队以少数现役军人为骨干,以预备役军官和士兵为基础,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统一编制组建,属于人民解放军序列,平时按照总参谋部的计划进行军事训练,努力提高军事素质和快速动员能力,必要时可按照法律规定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战时根据,国家发布的动员令转为现役部队。

预备役军衔

制式服装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服管理条例》对预备役官兵穿着军服作出了明确规定,从1997年1月1日起,预备役军官在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期间和参加国庆节、建军节或者重大庆典活动时,着预备役军官制式服装,佩带军衔肩章、符号标志,平时不得佩带。

2011年5月1日起,全军预备役官兵统一换发07式预备役军服。换发07式预备役军服的对象为编入人民解放军预备役部队的预备役官兵、预编到现役部队专业技术岗位的预备役官兵,基本保持了原有军服发放范围和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