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视和近视的区别有哪些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弱视与近视的区别主要有:发生机制不同、矫正标准不同、治疗方法不同。
(1)其发生机制不同:弱视是一种视功能发育迟缓、紊乱,常伴有斜视、高度屈光不正,戴镜视力不能矫正到正常视力的眼病,弱视在视觉发育阶段都可以发生,多在1~2岁开始。近视是指在调节放松状态时,平行光线经过眼球屈光系统后聚焦在视网膜前,无法正常清晰的成像。
(2)不同的矫正标准:根据2010年眼科年会弱视新标准:3岁以下儿童,配镜矫正视力低于0.5;4~5岁,配镜矫正低于0.6;6-7岁,配镜矫正视力低于0.8;双眼矫正后视力相差2行以上;近视指视力低于1.0就需要矫正屈光不正。
(3)不同的治疗方法:弱视一般通过弱视训练来消除抑制,提高视力,矫正眼位,训练黄斑固视和融合功能,以达到恢复双眼视功能。弱视一般在5~6岁前治疗效果较好,10岁以后近视的治疗效果比较差;近视的方法是配镜或配戴角膜塑形镜来改善、控制视力。



